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蝶理 (大连) 贸易有限公司,蝶理 (大连) 商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公司运营上,始终认为恰当使用个人信息是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。本公司为认真履行这一职责,特实施以下措施。
- 关于个人信息的取得、利用和提供
对于本公司所有业务上使用的个人信息以及员工的个人信息,都进行适当的取得、利用和提供,不得为达成特定的利用目的而超出所需的范围使用个人信息,为此采取必要的措施。万一需要超出利用目的而使用个人信息的话,除「个人信息保护法」及相关法令规定的允许例外使用的情况外,需预先征得本人同意。
- 关于个人信息相关的法令、方针、规范
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令、其他的规范。
- 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
对于个人信息的不正当访问或个人信息的泄露、丢失、毁坏、篡改等,进行合理的预防及补救措施。
- 关于个人信息相关的意见及协商
对于个人信息相关的意见及协商,立即进行处理。
-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 措施 (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)
为了对个人信息进行恰当的保护,不间断地对措施进行重新评估、改善。
平成29年2月1日制定
董事长 芦田 尚彦